交通事故中交警会对交通事故进行定责,有些当事人会问我可以不去吗?本文就是为了剖析当事人在场与不在场的法律后果。给出指导的建议和建议。
交警定责我可以不去吗?
可以不去,但最好去。
大家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会赶到,对于事故进行责任认定。但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,假如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在场,警察没办法开具责任认定书,他们也不了解怎么样去处置。这个时候警察可以参考现场的情况定责。但假如交警因此一直不予出具责任认定书也没关系,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解决。
也就是说无论你是有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都可以不去,不影响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,但最好还是去,由于如此你可以向交警提供对你一个人有利的证据,而且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对于后续的起诉与重新认定是有帮助的。
假如你是想私下解决问题也是需要到交警部门走一个手续的,所以在交警定责的过程中应当出现。此认定书中载明责任划分,责任划分与当时路况、信号灯、交并线等状况有关,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,可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。
假如当事人不在场,那样就对其中的状况进行判断。假如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你不去拿,过了5日就会超越申请复核的期限。到时候超越期限。即便你有哪些证据或者有异议都不可以更改了,所以笔者建议,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后还是要准时的去领取,如此一来可以把握先机,充分的向警察提出有利的证据,特别是觉得自己没责任的一方,必须要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,保留他们全责的证据。